由此太祖很显然的告诫后世子孙,也是有当时的苦衷和缘由的。
誓碑的第一条内容,便是太祖对于周世宗子孙也就是柴氏后人的特殊照顾。
究其原因是因为大宋朝的江山是太祖当年从周的孤儿寡母手中夺来的。
当时各自割据且混沌乱世的时期,周世宗柴荣病逝后,时为大将的赵匡胤借领兵抵御北方民族侵略的机会发动兵变,逼迫年幼的周恭帝退位,由此篡夺了皇位。
后世所谓“陈桥兵变,黄袍加身”,说的就是这段历史。
也可以看得出来,太祖对此是心存歉疚的,只能用这样的方式给柴氏一族一道免死金牌。
如果说太祖照顾柴氏是情有可原,那么第二条之中为什么偏偏要对士大夫和上书言事的人特别照顾呢?
在唐末五代之时,各地割据的军阀都是过于强调炫耀无力,而大都鄙视文人和士大夫之流。
对上书议论朝政的士人,动辄加以镇压和迫害,导致士人不肯为其效力,从而形成了武强文弱的局面。
恰逢乱世,政局持续动荡不安,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朝局更迭频仍。
出身行伍的太祖自然是亲身目睹了这一幕幕,深切的意识到人心向背的重要性。
在乱世治国之中,清楚的意识到“马上得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
感受到强大的政权需要有识之士的辅助,太祖才格外注意对士大夫施行优厚的国策。
正是这种“崇文”的策略,为大宋皇朝创造了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也奠定了重文抑武的国策。
“秦桧如何处死确实需要斟酌,是依大宋刑律法办还是依君臣惯例赐死,各位议一议!”
赵构还是有些忌惮太祖祖诫,当初凌迟万俟卨已经引起了朝堂文臣的不满,如若再以这样的方式制裁秦桧恐有失文臣之心。
这些都是赵构站在皇帝的角度不得不面对的事情,皇帝确实是一言九鼎,但也要对后续结果所产生的连锁反应而负责。
“臣以为既然证据确凿,自然按照大宋刑律施行,王子凡法与庶民同罪。秦桧罪大恶极,太祖在天之灵也自当应允!然其毕竟为重臣,行刑方法可酌情变通!”
韩世忠此时是铁了心的要快刀斩乱麻,恨不得亲手活劈了秦桧,但终究有顾虑。
这个顾虑便是文官的脸面,或者是他自己的脸面。
不过他自然是铁了心要求要杀秦桧,依照大宋刑律乃是有理有据,毕竟太祖祖诫只是祖训,虽然能够借此限制皇帝,但面对罪不可赦者还是缺少说服力。
“依韩卿之见,朕该如何变通?”
“大宋刑律死罪乃是绞、斩及凌迟,对于文官皆过于严苛。故臣以为可配绞刑,留其全尸!”
大宋刑罚基本是分为笞、杖、徒、流、死五刑,笞、杖、徒刑各分五级,流刑分为四级,死刑分绞、斩两级,以及特殊的死刑凌迟。
只不过凌迟这类死刑只有是罪大恶极者才可定刑,通常只是绞刑和斩首。
韩世忠毕竟也是重臣,自然也会有自己的一些考虑既然秦桧已经定了死刑,留个全尸也是留个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