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君子之交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波澜不惊的肉搏之战,面对箫流,无论是他的年纪,还是他与马爷的关系,林少秋都没有尽全力,更何况这只是玩玩,出一身汗当做运动就好,何必认真,倒是箫流,在林少秋没有尽全力的情况下也只是跟他打了个平手。
当然,箫流面对林少秋,未必就尽了全力。
这一大一小两个打着赤膊的男人汗流浃背,席着擂台坐了下来,箫流解开头上扎的小绳,甩了甩他的长发,就着手擦了擦汗,一边喘一边笑骂道:“臭小子,有练过哦,有跟揍猪头一样海扁长辈的吗?老马教你的么。”
刚才打拳之时,林少秋确实抓住箫流一个空档,对着他那张老脸来了一套组合拳,此刻听得箫流乐呵呵的埋怨,倒也觉得好笑,把拳套解下一扔,笑道:“逮住机会不把你干倒,我岂不是就要成为一个在擂台上被别人打倒的人,这揍猪头,不,海扁长辈,是你教的啊,关马爷什么事。”
“你这张嘴,也跟老马一样利啊,”箫流盯住林少秋看了半晌,才道,“不过臭小子你有一点比老马强,要是换了老马在这上面,恐怕被海扁的就得是他了,唉!老了,现在是年轻人的世界了!”
箫流莫名的感慨了一番,站起来拿花衬衫穿上,突然问道:“会喝酒吗?”
林少秋穿好t恤,微微一笑:“如果能先把肚子填饱,别让我那胃空着,我想我喝起酒来可能会尽兴一些,坐我对面的人应该也会觉得酒逢知己,喝得舒坦。”
箫流怔了怔,想起跟林少秋一起来的都已经去吃饭了,他还跟自己打了一场拳,出了一身汗,不饿才怪,哈哈大笑道:“你这臭小子,哈哈!”
各种『潮』汕风味小吃汇集的港式大排档,也是庙街的一大特『色』,各『色』粥粉面饭及特『色』小炒,都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海鲜风。
林少秋喜欢吃海鲜,是因为海鲜多蛋白质,少脂肪,比较营养,而箫流似乎也对海鲜情有独钟,满满一桌子平民佳肴,除了一碟油菜,全是海产之物。
满意的啃完一大颗油爆生蚝,箫流很不拘的往桌子上蹭了蹭那双沾满油的双手,把油爆生蚝、碳烤小龙虾端了往林少秋面前一放,嘿嘿笑道:“世侄,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年轻人要多吃一点,晚上才厉害得‘呯呯’声,男人,白天在外面靠的是头脑,晚上回了家拼的可就是体力了,嘿嘿,我想这些东西,老马恐怕也没少教你吧?”
作为一个男人,这些东西哪还需要别人教,听得箫流这么说,林少秋倒觉得有些好奇:“我听见别人都叫你风流哥,论这个……恐怕谁都不如你吧,不过我年轻,本钱多得是,倒是你,为了你风流哥的名声,都应该多吃点补一补。”
箫流张嘴想说点什么,却是没有言语,独自倒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坐在对面的林少秋,也端起酒杯笑着朝箫流意思了一下,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箫流和林少秋的脸上都溢出了红『色』,林少秋还是和箫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说笑笑,听他讲讲香港的人事,侃侃庙街的风花雪月,不时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倒像是一对相识已久的忘年之交一般。
箫流暗暗赞叹,老马带出来这小子确实不一般,要是事先不知情,还真看不出来他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变故,该吃当吃,该喝当喝,该说当说,该笑当笑,也没有那种初入陌生之地的拘束和尴尬,还真沉得住气,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人,但同时也拥有少年人的那种阳光和朝气,应该这么说,这小子身上具有少年人身上应有的素质,同时还具备着许多这个年纪的人没有的东西,老沉、世故、成熟。
“老马出了事,跑路了吧?”箫流终于说到了正题。
跑路?
不知怎么的,这个词由箫流嘴里说出来,林少秋听着不怎么舒服,不管如何,他给林少秋的感觉,始终还是一个年纪一大把,却没有混出名堂的老流氓。
看箫流的样子不像明知故问,林少秋喝了一口酒,说道:“所以才来找你呀,指望投靠你,跟着你混出点名堂来,我再回去帮助马爷,可是现在看来似乎没多大希望。”
箫流勉强一笑:“算一算,我恐怕也有二十多年没见过老马了,不,见过,老马在澳门也算是一个名人嘛,报纸杂志上偶尔见得到,没想到……他还真会让人来找我……找我麻烦,呵呵。”
“哦?”林少秋看着箫流,想让他继续说下去。
“拿来!”箫流向林少秋伸手道。
“拿什么?”
“美国佬那半张烂钱啊,信物,呵呵!”
林少秋想到箫流应该也有那另外半张一百美元,只是没想到,一分为二的一百美元,一半和另一半,是有着不一样的意义的,箫流的那半张一百美元,是印着富兰克林头像的那一半,那半张一百美元,承载着一对好兄弟之间淡如君子般的协定。
马爷和箫流,是在海边一起长大的好友,出身和家境都很贫寒,读不起书,很早就出来社会上谋生,而要想不被别人欺负,赚钱养家,最好的途径莫过于出来混,一没技术二没学识,也只能出来混。
早年两人一起过海来到香港淘金,一对兄弟搭挡凭借着箫流的拳头和马爷的头脑,很快便在香港站稳脚跟,树大好乘凉,加入社团依傍个靠山,在当时的环境下利大于弊。
就在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之时,这对好兄弟之间却出现了分歧。
马爷书读的不多,但与箫流在外面混的同时,也不忘自我充实,在那段时间也积攒了一定的资本,刚好遇上在澳门有个机会,便想去澳门以博彩业发家,可是箫流却不愿意,他就天生喜欢这样的生活,每天人前人后听着别人一口一个大哥,白天该做事做事,晚上该潇洒潇洒,这样的日子虽然存在危险,但也刺激,适合他。
因为箫流觉得,虽然同是出来混,但去澳门的生活,恐怕也没有在香港这种天天刀光剑影来得刺激。
如果说一对铁一般的兄弟在出现了利益冲突的时候还勉强能够凑合解决,在出现了志向不一的时候,就真的只能道不同不相为谋,各奔前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