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不知什么时候挂断的。
赵平津坐在车子里,看着外面的行人匆匆。
从前在同盛国际的顶层,他也喜欢站在巨大的落地窗边俯瞰众生。
那时候看着楼下的行人和车辆,只觉得渺小犹如蝼蚁。
而如今,他自己何尝又不是。
……
麓枫公馆的游泳池被填平,无数的花苗被运送过来,不久之后,这里将成为一片雪白的花海。
承霖的妈妈言栀,因为名字里有个栀字,所以最喜欢的就是栀子花。
赵致庸望着面前的少年。
十六七岁的年纪,还未如成年男人那样高壮,仍是稍显单薄的少年身躯,肤色极白,眉眼修长,脸型如他母亲一样,是标准的瓜子脸,生的十分秀美阴柔。
但他此时正专注的坐在地板上,拆着一把手枪。
承霖跟着姨妈言欢嫁到缅国,三岁时收到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把枪,别的小孩子还在玩泥巴的时候,他就能拆完再自己亲手组装好了。
言欢的丈夫,承霖的姨夫觉得这个孩子很有天分是个好苗子,因此就带在身边,很悉心的培养。
承霖长到十二三岁时,几乎就没人能在枪法上胜过他了。
但大约是因为娘胎里带来的弱,他的身子一向不大好,言欢疼惜他,从小悉心的调理,方才平安长大。
赵致庸一见到他,就不曾再怀疑过他的出身,因为他和他的母亲言栀实在是长的太像了。
斯人已逝,如今看着这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往日种种柔情蜜意不免浮翩眼前,赵致庸这颗早就冷硬无比的心,此时也软的犹如一池温水。
但承霖和他不大亲近,前两日还听照顾他的人说,念叨着要回缅国去找小姨和小姨夫。
赵致庸想到这里,不免轻叹,他舍不得他走,他和他母亲已经分开的太久了,如今有了他,赵致庸只想天天将人带在身边,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这是他赵致庸的儿子。
承霖组装完那把枪,就站起身,沉默的看了赵致庸一眼,起身向外走。
赵致庸跟着他走出去:“在这里住习惯了吗?过些天,我们搬到麓枫公馆去,我在那里种了许多的栀子花,你母亲最喜欢的……”
承霖忽然看向他,那一双细长的眼眸与她母亲肖似,但内里的神色,却大相径庭。
言栀是那种很古典美人的长相,细眉细眼,说话也轻声细语,看着他的时候,眼神温柔入骨,不像承霖这样,太冷太阴沉了一些。
“麓枫公馆是他的房子吧。”
赵致庸知道那个他是谁,伸手拍了拍他的肩,温声道:“他之前是住在那里,但房子并不是他的,而且,以后就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