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摊上,店家老刘正在收摊。
不过架子上,还留下了最后一碗面的料子。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便有个男人走了过来。
李长寿抹了抹鼻子,抽了个凳子坐下。
“一碗面。”
老刘便将准备好的料子拿出来。
“怎么说?”李长寿漫不经心地问道。
“岳将军的女儿,我们找到了。
岳将军为国为民,三个儿子全死在战场,阖家老小被奸臣所害。
这个女儿是他唯一的血脉,我们要护着送到南边。”
“几岁?”
“三岁或者四岁,岳将军一生清贫,从未求过什么。”
李长寿沉默了一下,淡淡道:“这个忙是要帮的。”
老刘低声说,“人要活着送到,谁拦谁死。”
“了解,我家里的老头怎么办?”
“会有人帮你照顾他,保证你回来后,他活得更好。”
“好。”
李长寿低头吃面,简单回了这一个字。
仿佛这一个字,便代表了所有。
比任何海枯石烂的誓言都要坚定。
即是镖客,无论是人或物,只要接了手。
此后数千里的云和月。
镖在,人在!!
............
李长寿在街上花了大价钱,出奇地买了一只小鸡,一块猪肉。
回了家。
炒了一盘野菜。
炒熟了,盛起一大盆.
用筷子伸进小油罐里挑出一坨猪油,放进菜里拌拌,立马香气扑鼻。
随后,便将小鸡给炖了。
小鸡炖蘑菇随着浓油汤汁中汩汩翻滚。
蘑菇的鲜美和鸡肉的香醇融合在一起。
香味扑鼻,汤汁越煮越香。
又用一块新鲜的猪肉,配上白萝卜和粉条,熬了一锅汤。
不一会儿,三盘硬菜便被端上了桌。
“老汉,吃饭了!”
李长寿夹起一小块鸡肉,吹了吹,尝尝味道。
又舀了一勺猪肉粉条汤,尝了尝。
鸡肉鲜香绵实,肉质细嫩。
却略有嚼头,香汁入味。
越吃越有味,越吃越想吃,就连骨头里都香飘四溢。
李长寿和老汉谁都没有说多余的话,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吃得满头大汗,鼻涕都快流出来了。
老汉咬不动骨头,将骨头碴子囫囵吞枣般咽了下去。
“老汉......明天我走了。”
“嗯。”
老汉满不在乎地应了一声。
“估摸着这次要挺久才能回来,会有人来照顾你。”
“嗯。”
“照顾好自己。”
“没你,老子能多活十年!”老汉道。
于是,二人便又什么也不说了。
专心吃饭。
一盘鸡肉,一盘子猪肉炖粉条的老汤,一盘猪油拌炒野菜。
吃了个精光。
李长寿拿着高粱饼子,沾着剩下的一些汤汁。
便往嘴里送,不浪费一滴油水。
这个夜晚,李长寿没有睡。
他取了自己平时用的黑布裹起来的长刀。
潍城的灯火渐次熄去。
李长寿来到小溪边,用磨刀石和溪水磨刀。
比起用破布作刀鞘,刀身却十分华丽。
错满星辰祥云,纹饰清晰。
刀刃采用百炼花纹钢锻造,经过几百上千次地反复锻造。
一般的铠甲根本无法阻挡。
每一个花纹,都刻在正确的位置。
每一条线条,都是完美无瑕,没有一丝瑕疵。
这是岳将军的佩刀。
李长寿第一次见岳将军,是十五岁。
那时他已经在军中混迹良久。
岳将军一脸凶相。
穿着盔甲,威风凛凛,往那儿一站。
便有一种千军万马不能敌的气概。
林虎告诉李长寿,那便是大唐最猛的人。
有他在,鲜卑人,蛮族人,早晚会被打败。
到时候,便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后来,李长寿做了岳将军的持刀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