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又要请客
“陆大哥,有一位导演也想拍你这部小说,他绝对能满足你的要求,摄制地点会放在秦北。”
“谁?”
“西影厂的吴天民。”
“哦,就是拍你那部《隐入尘烟》的导演?”
“对!他也是咱们老秦人,《隐入尘烟》拍的还算不错吧?最重要的是,他拍摄地绝对不会跑到九寨沟这种八竿子打不到的地方!”
“真的?”陆遥有些怀疑。
“伱看,《隐入尘烟》的背景是在甘省,他二话没带着摄制组到甘省的民勤,那破地方比秦北还穷,一去就是两次,一呆就是半年。你想如果拍《人生》不会去秦北?!”
“那也是”陆遥听了点点头说道:“我听你嫂子也说过这个人,干事很认真。”
看见陆遥有些意动,方明华于是说道:“实话给你说吧,刚才吴导找过我了,说是想拍你这部小说,让我探探你的口气,晚上他要请客就是庆贺《隐入尘烟》这部卖了个好价钱。”
“他也请嫂子了,说是请你一块去,嫂子回来估计也要给你说这事,你去给他谈谈,成最好,不成也算交给朋友嘛。”
果然,晚上快下班时候,方明华骑车出门就也看到路遥也骑着一辆自行车,后面带着媳妇林达,二八大杠前面横梁上坐着小丫头茗茗。
“有戏!”
方明华沉思了下,说道。
但,是不是有点无耻?
这个年代的人相对单纯的。
“喝酒!”
看到林达夫妇带着孩子上去,吴天民赶紧拉住方明华,低声问道:“你找陆遥说了吗?情况怎么样?”
“谢谢,谢谢。”吴天民顿时喜形于色:“吃饭的时候,我就向陆遥提这事,你说还要注意点什么?咋让他能同意?”
八十年代标准的一家人出行方式。
那?
干脆自己一口气寄上三封信,分别写上自己候选的三个中篇和一个短篇?
反正自己也不缺这三张八分钱的邮票和两分钱的信封钱。
额滴神哪
秦省人咋都这么能喝?!
又聊了会别的,方明华就告辞。
没办法,这个几个作家中,如果说酒量最好,还是非关中汉子,出身秦巴山区的贾平娃。
“白哥,饶了我吧”方明华把这几天的“遭遇”说了一遍,白苗听了哈哈大笑。
一打招呼,果然都是去五一饭店参加吴天民的宴请的。
吴天民和林达以及方明华都比较熟,但和陆遥可是第一次正式接触,经过介绍双方握手后,吴天民就笑着让陆遥一家人先上去。
没法和人家比。
自去年底第一届茅盾文学奖颁奖之后,文坛上又掀起热潮。
陆遥话并没有完全答应,方明华的话也只能说到这地步。
《人民日报》刊登了优秀中短篇小说候选名单,又经过《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
是不是自己也要投票?
按照规定,每封信只能写上自己喜欢的一篇中篇和短篇小说名字,多着无效。
ok,成功!
当然,对于方明华而言,代价也是惨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