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060章 教授普法,主次责划分不是阴谋论!(2 / 2)

江栋虽然心里也很生气,但是也知道这一次的官司不是说只有一个当事人,山海集团身为长乐区的财团,自然也有权利和义务来决定最终律师事务所的选择。

“原来如此,不过我能冒昧问一下,这一次全景律师事务所来打官司的是哪位律师?”

“陈昌竹,陈律师!”

“果然是这个不要脸的老东西!”

………………

抖音平台。

一位两鬓微白的法律博主正在直播科普法律内容。

“大家好,我是汉东政法大学法学系教授陈昌竹,我相信无论是熟悉我的还是不熟悉我的小伙伴都知道我们今天要讲什么了!”

陈昌竹一开口。

直播间高达3万的观众纷纷刷起了弹幕。

“陈老师我知道!你今天要讲的一定是131西海贰号小区烟花失火,消防设施故障致使老人呛死案件!”

“对,我也估计陈老师会讲这个,因为最近这起案子实在是太火了,要知道就在刚刚,受害者家属何大哥直接发声自己不满意光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所公布的调查结果,声称要走司法程序!”

“陈老师给我们讲讲这个案子吧,现在网络上娱乐混杂,各方各有各家严,我们实在是太难一分清里面的弯弯绕绕了……”

“对啊对啊,如果是陈老师的话,一定要跟我们讲清楚的!”

陈昌竹看着熙熙攘攘的弹幕嘴角微扬。

“没错,同学们,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131西海贰号小区烟花失火消防设施故障致使老人呛死案件!

我知道大家都习惯于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毕竟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受害者家属何某某,的确有资格问责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及三方消防设施提供机构!

并且现在主流的观点都认为光明区公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所成立的专项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有失偏驳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划分一点都不清晰明了,除此之外还有阴谋论在不断的蔓延延伸,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在某些人的操纵下所特定的一个调查结果……

我想告诉各位同学的是,这完全是一个谬论!

身为一名法学专业的教授,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来给大家普法,首先大家要清楚的是131西海贰号小区烟花失火消防设施故障致使老人呛死案件的主责无论怎么看都是纳米燃放烟花爆竹的小区业主!

法律讲究因果和时间线,因为小区业主燃放烟花爆竹才会导致131西海贰号小区烟花失火消防设施故障致使老人呛死。案件的发生,所以证明小区业主的主责毋庸置疑!

至于次责的划分,就有很多讲究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我知道目前很多舆论以及在我直播间的同学们都倾向于是物业开发商多方联合压下热搜,并且联通官方进行调查结果的操作公开。

但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是,这个世界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黑暗,大家也不要被所谓的阴谋论误导,这个世界虽然也有黑暗,但是绝大部分都是光明的!

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在一周后到光明区人民法院,听我的现场讲座!

因为我已经接下了131西海贰号小区烟花失火消防设施故障致使老人呛死案件,并担任被告方代理律师!”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