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这样看我。”回去的路上,林昊发现少女澄澈的眼中全都是他,很满,几乎要溢出来了。
“林昊,我觉得你今天好帅。”
“明明每天都很帅好嘛。”林昊努力维护着一颗帅逼的自尊。
“但今天格外帅。”
“...”林昊一时无语,索性放弃了对好朋友的纠正,就当平时100%帅度的自已今天超额120%吧。
全力帅进化到了变态帅。
思忖了片刻,林昊换了种语气认真道:“如果我劝你参加那什么宴会,你会答应他吗?”
“会的。”好朋友没有迟疑的点点头,“你说,我就会。”
“可你明明不喜欢那种形式,为了家族利益,在一帮不认识的人面前装得很严肃,无法像现在这样放松,那不就回到最开始我刚认识你的那样了。
”林昊至今还记着公牛食堂,冷若冰山,生人勿进,也不知道自已哪来的勇气去人家盘里扒拉吃的。
可能....法式佳肴太过诱人?
也就这一个原因了。
“我不喜欢那种场合,但我觉得你让我做的事,一定是为我好。”
“....”
闻言,林昊的表情复杂极了,把好朋友说嘤嘤嘤的杀伤力比作100,那这句话就是999的血条消失术。
仿佛有种奇异的魔力,穿过铜墙铁壁直击灵魂深处。
好在,他坚定的没有劝说,即便那人是好朋友一位远房舅舅。
好朋友背负着迪金森的姓氏,有幸运也有不幸,生下来就无需为生活操心,从起床到睡觉,一群佣人围着你转。
限量版的公仔,顶级跑车,一座古老的欧式城堡...想要什么东西都能给你弄来。
不幸在于被无形的枷锁牢牢锁死,按照长辈给你铺好的路按部就班一辈子,享受财富、权力、尊敬甚至畏惧的同时也丢失了纯粹的快乐。
别人林昊不清楚,但这些不是好朋友想要的人生,所以,她逃离了。
如福恩最后所说,背上姓氏的那一刻起,一辈子逃不掉,林昊有些害怕总有一天好朋友会被带回去。
戴着虚伪的面具,高高在上,过着不喜欢的生活。
他心疼的揽过少女脑袋贴上胸膛,轻轻抚摸着柔顺的金发。
“咚咚咚...”
聆听到强烈的心跳,少女若有所知的抬起头,看到了林昊眉头不展的凝重脸,轻声道:
“林昊,我不想回去。”
“我知道。”
“将来我们可以买栋大房子,养狗养猫,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嗯...”林昊点了点头。
“不用担心,我有钱的。”
“我没担心这个...”
“你俩过分了哈,明目张胆的秀恩爱。”后方的邦尼看着两人抱在一起,小声说些什么,发出了单身狗的咆哮。
能不能注意一下我的感受啊。
“嚯,差点把你忘了。”林昊笑道:“是不是最近吃太好,人胖了,好像脑子也成了猪脑子,没搞清人家来历就给我打电话。”
“我差点就一拳上去被你害成三年有期徒刑了。”
“人家也是着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