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就是幻隐山的中心,也是你此行的目的地。去吧,少年,用你的勇气和智慧,去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你会发现,原来自己比想象中更加非凡。”
弥笙言说的义正辞严,中二的感觉越发浓烈。
随后自己灵体的脑袋便被凿了一拳。
弥笙言吃痛。
“许天阳你干嘛!本先知的脑袋也是尔等凡人可以敲的?!”
许天阳冷笑。
“先知?既然先知你那么厉害,为什么还会被福气吃得连尸体都不剩,飘散在空气中成为我的附庸?若这样的人都能成为先知,那你才是真的厉害呢。”
徐天阳的语气异常阴阳,将灵体形态的弥笙言气的牙痒。
可灵体形态凝成的小拳头砸在徐天阳的脑袋上,无非是刮起一阵凉风。
“别搞这些小动作了。你害怕吗?”
“我?我当然不怕!我这长了万年的妖兽,怎么可能会怕那些只有几十年变修成人形的小崽子?我不怕的!”
像是在自我安慰一般,弥笙言的语气又胆小,又充满给自己打气的怂样。
这副样子,成功将许天阳逗笑,让这有些严肃的场面,瞬间变得热闹。
“那你既然这么话唠,不如说说这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吧。”
见徐天阳并未阻止自己讲话,弥笙言。的灵体越发兴奋,变成了快乐的金黄色。
“这件事说来可就话长了。”
弥笙言打着哈哈,故意学着曾经故人讲故事的模样,吊着许天阳的胃口。
“长话短说,爱说不说。”
“哎呀,别别别,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弥笙言开始讲出自己所知道的故事。
“在我还是一头小小的麋鹿的时候,便生活在这群山之中,跟随族群出行,成日里只知道喝水吃草,与同伴打打闹闹。平日里虽然会遇上一些猛兽,可族中长辈会在前面断后,我们这些小不点,只需要撒丫子狂奔,跑得快就行。想起来那是我曾经最快乐的时光。后来便有人类涉足于这处原始的丛林中,他们虽然会射杀一些动物,可对于我们麋鹿这一族群还是很友好的。根据他们的想法来讲,我们就是福气的象征。尤其是我身上的这些白毛,加上一个大鹿角,是见到的人都会讲一句祥瑞的存在。溅到我身上的那些彩色花纹了吗,这也是那时候人类给我的新衣裳。他们将山川湖泊画在我的身上,让我保佑他们长生健康。可我只是一头小小的麋鹿,怎么可能有他们说的那么厉害。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没有看到过那些人类。反倒是听后山头的那些逃荒过来的朋友们说,改朝换代了。什么赶潮换代?我根本不知道这些事情!在族群中,我只需要关心今天的我白不白,头上的角大不大,脚上的花花鲜不鲜艳,会不会打败隔壁同样长大脚的邻家哥哥。”
“后来,我也长大了,变成了一个需要成家生子的鹿。他们要我将头上的大角摘下,身上的鲜艳纹饰擦掉,要我屈服于那些公麋鹿的身下,为他们产子,为他们孕育骨肉。”
“母亲说,这是我的职责。可我对他说,我不要那些职责,我想要当有大角的花鹿,我也可以与那些野兽征战,我也可以保护祖宗弟妹,老幼弱小。我也可以像父亲那样……”
“没说几句话,母亲便给了我一蹄子,我气不过便离开家。我找到了一处山洞,山洞中虽然阴暗潮湿,可里面总是有些光亮,吸引着我朝里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