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证据?
2号傻眼了。
“我们每个人的房间都是一样的配置,对吧?”
包括那把斧子。
所以呢?
“死者第二次被砍头分尸的时候,当时淋浴开着,是吧?”
2号立刻看向了自已身上。
她的裙子是有些湿润的,边边角角。
这地下室潮湿,并没有那么通风。
“你还记得一大早起来你提过什么?”
“你说……你拿吹风机吹了好久。”
是啊,这句话有什么问题?
“我早就说过,我吹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你们也发现我的衣服不怎么干了,我才解释的,这有什么?这跟我杀人有什么关联?”
2号近乎疯狂的问。
“当然有。”
3号盯着她。
“我们来到死者房间的时候,除了淋浴,还闻到了一股沐浴露的味道,粘腻,过分的香。”
“你为了营造死者死于早上的假象,尽量和你昨晚上撇开关系,所以才用了沐浴露洗漱。”
然后呢?
2号看仇人一样看着两人。
有什么话就直说,不要拐弯抹角。
“2号,你能解释下,你鞋底为什么是湿润的吗?”
2号:……
“我们每个房间的配置是一样的,包括鞋子,里面有配套好的鞋子,你唯一一次让鞋子弄湿,是在昨晚,并且公共卫生间是没有沐浴露的。”
“如果在这自已房间洗漱,是会脱鞋,而我们去到死者的案发现场后,都是在门口,并没有进浴室,唯一进浴室的是管家。”
只有管家的鞋子才会湿润。
那2号的鞋子是怎么湿的?
“我昨晚上和你短暂碰面时,你脚底的鞋子,可没有湿透,一晚上而已,怎么半截都湿了呢?”
没有时间处理鞋子,是不是?
她们连换洗的衣物都没有,又怎么会有换洗的鞋子。
如果是昨晚弄湿的,2号不会选择用吹风机吹?
那说明鞋子是今天早上弄湿的。
今早上弄湿后,她没有机会再处理了,毕竟她要布置案发现场,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处理鞋子。
而她在自已房间洗漱,又不可能穿鞋。
人的习惯是刻在骨子里的,绝不可能穿普通鞋子去沐浴。
那就只能是在处理6号尸体的时候弄湿的。
她生怕被人发现,哪还有闲情先换双鞋子进浴室呢?
“顺便补充一句,你鞋子湿润,不只是湿润的问题,是沐浴露的问题,证明你穿着鞋在浴室里,用了沐浴露洗漱这一点,如果光是你去过湿润的地方,是解释不清的。”
说着,沽纾指了指2号湿润的裙子边角以及鞋子。
“你可以闻闻你的鞋子,是不是散发出一股沐浴露的味道来。”
绝不可能是昨晚上她洗鞋子弄的。
因为洗了用吹风机,早干了。
“我昨晚洗过鞋子,用了沐浴露,它当然有那股味道。”
2号辩解道。
“怎么,我喜欢用沐浴露不行么?谁规定了一定要用洗衣液?昨晚上7号吐了我一身,我想用沐浴露盖过去,不行么?”
至于她鞋子湿润……
“我衣服吹风机都没干,更何况鞋子,湿润多正常。”
仍然反驳。
毕竟沽纾提的这个,不是铁证。
“只有你能行凶。”
沽纾说道。
“凭什么!铁证呢!”
沽纾拿出了自已的手机,然后找到了图册,点开了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