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仍然抽着烟,无语的看了一眼7号。
“大哥,你是不是忘了,要拉起一个人,就那么简单?一个人怎么也得百来斤吧,嫌疑人如果真是女性,如果不是练过,普通的女性可以随时把一个百来斤的人从天窗提上来?”
7号:……
“可以利用工具嘛。”
5号补充。
“利用工具?那岂不是更容易暴露?”
7号说不出话来了。
“你觉得是意外吗?”
4号问2号。
2号摊手。
“这不显然嘛,不管怎么看,不在屋内去实施杀人,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那监控就相当于是一个密室的门,门内外没有任何人出入的痕迹,死者却死了,除了死者自已,没有别的答案。”
随着4号的烟萦绕在大家身边,都陷入了沉默。
此时,老妇人终于从房间里出来了,看到大家在讨论,就过来询问结果。
“婆婆,除了你了解你孩子不可能冒失摔倒,偷听到的那个莫名其妙的对话外,还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女儿是他杀?”
3号扭头过来询问老妇人。
老妇人叹了口气。
“有的。”
她缓缓打开了之前放日记的铁盒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透明小袋子,袋子里装着一颗耳坠。
“在收拾女儿遗物的时候,我在她工作的柜子里找到的,只有一只,我女儿怕疼,根本不会打耳洞戴它,所以我觉得,那是凶手遗留的。”
大家看了看那个耳坠。
是一颗星星耳坠。
“我拿着这个问过她的同事们,大家都说没见过谁戴过,至少是同事之中没人戴过。”
“所以我推测,是凶手不小心落下的,她一定是为了毁灭我女儿寻找到的证据,翻了柜子,慌乱之中遗落了下来,而这个人,或许是客人……”
这样就能解释为何没人见过了。
“应该是凶手留下的,那种连环杀人犯不都会留下属于自已的符号和标记吗?说不定就有这个,你们要是拿着这个去调查,兴许能问出来了。”
沽纾说着,指了指那个耳坠。
“兴许……这对凶手来说,很重要,自已都不知道掉落了这个,否则早拿回去了。”
老妇人摇了摇头。
“或许吧,我们是想过要自已调查,但我们两个普通人别人也不会配合。”
老婆婆无奈的叹息着
6号问老妇人:
“那警察怎么说?”
老妇人摇了摇头。
“没管,根本不在意,毕竟对他们来说,女人有耳坠很正常,他们说人的喜好是流动的,我们不能用过去对孩子的了解去揣摩孩子现在的心理。”
所以警察直接认定了她就是一场意外。
两个老人孤苦无依,也找不到门路,就只能这么收着它,期望有能找到线索的一天。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直到他们再也记不起细节来。
“我知道现在让你们找出真凶,是为难你们,你们就当是我这个老婆子的执念好了,让你们见笑了。”
她说着,将日记本和那耳坠重新放回了盒子里。
其实她并没有抱希望。
只是这么久了,有了可以说话的人,就难免想多说两句。
“婆婆,案子并没有过追诉期吧?”
沽纾问道。
刑事案子都有追诉期的,超过一定时间就不能起诉了,就是犯罪了法院也不会审判,比如人犯了判死刑或者无期的犯罪,过了二十年就不会被检察院诉讼,除非最高检核准的特殊案子。
“没有,还没过,只要我们老两口还活着的一天,就不会停止寻找真凶。”
老婆婆说着,眼神变得十分坚定。
“我先把东西放回去,你们慢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