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情都有代价,他既然选择当一名球星,享受着高额的收入和万人瞩目的生活,就必须要付出一些其他东西。
这种事情也不是不能接受,他之所以反抗,只是因为付出了根本不应有的代价,因为影响力的不断飙升,他在公众面前连一点错误都不能有。
这种代价显然是不对等的,所以他才要反抗。
不过既然联盟愿意低头愿意帮助他,他也不会再追究。
这一件事只要慢慢改变就好了,起码他现在的生活很开心。
他根本不是为这件事担心。
李重书对英格拉姆缓缓说道:
“好了,英格拉姆,我真的只是开玩笑而已,我没有想离开湖人队,我只是在想怎么才能把珍妮巴斯赶走,让吉米巴斯回来。
没什么好说的,我就是因为个人原因,我就是喜欢吉米巴斯当球队总裁。
所以我要赶走珍妮巴斯这个让我恶心的家伙。”
明白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后英格拉姆连忙松了一口气。
想了一会儿,越想越头疼,他根本想不到让将一把死走人的办法,他这辈子最成功的一次勾心斗角就是在高中球队里面争取球队老大。
再付出被人揍了一顿的代价后,终于赶走了那个让他不爽的高年级学生。
作为一名全美的五星高中生,争取一个校队的球队老大都如此艰难,更不如说湖人队这个庞然大物了。
英格拉姆能能想出个鬼办法。
想了好久英格拉姆才说道:
“你完全可以威胁董事会,如果珍妮巴斯不离开,你就走,他们一定会让珍妮巴斯滚蛋。”
李重书艰难的笑了笑,英格拉姆是真把那些狡猾的股东当着小孩子了,这办法也太直接了。
可是这办法根本没用,有用的话李重书早就用了。
他要真敢这么做,唯一受伤的只可能是他自己。
别看他有现在这样的影响力,他要真喘到无缘无故就让一个球队总裁下岗,他怕是在NBA圈子彻底混不下去。
没人敢要他这样一个球员,人事彻底崩塌也会让他的影响力崩溃,价值也会受影响。
而且凡事都是要讲规矩的,珍妮巴斯如果没有错误,董事会是不可能因为他的危险了,珍妮巴斯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