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沈绾跟江潮生互通了名字。
当沈绾知道,面前这个大背头叫江潮生的时候,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这名字有点耳熟,但又想不起在哪听过。
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
毕竟江潮生这穿着打扮,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估计是港市哪个地主家的傻儿子,还是三天两头上花花公子头条的那种。
自己以前在报纸上看到过他的名字,所以才觉得耳熟。
沈绾把江潮生带到倒爷们面前:“江先生要八毛一斤,买咱们的山货,快把最好的拿一批拿出来。”
沈绾着重强调“最好的那一批”,让江潮生十分受用。
他面带微笑的站在沈绾身后。
倒是对面的那几个倒爷,一个个跟人精一样。
听到沈绾这样说,立刻反应过来。
沈老板要宰这个大背头。
他们麻溜的给江潮生准备了一百斤的山货。
并派出其中一个人,挑去江潮生暂住的招待所。
江潮生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冲沈绾道:“沈小姐,下个月见,记得给我准备好货咯。”
沈绾笑着点头:“没问题,蒋先生。”
江潮生走后。
倒爷们看向沈绾的眼神,千言万语就化成了一个字——服!
之前倒爷们虽然佩服沈绾。
但更多的,还是觉得沈绾运气好,胆子大。
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提前抢占山货市场,这才挣到了今天的钱。
但现在。
大家亲眼看着,沈老板三言两语。
就把动动手指,就能灭了她的仇人,变成了上赶着送钱的冤大头。
心里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沈老板手段太高了!
他们跟着这么有本事的老板混,以后肯定能挣大钱!
沈绾将大家眼神的变化看在眼里。
心里满意,面上却不显。
她若无其事道:“行了,今天就这样吧。我买下来的那批鹌鹑,谁帮我运回大队,我给运费。”
倒爷们见识了沈绾的本事,都争着在她面前表现,想被她高看一眼。
于是立刻道:“沈老板,我帮你挑!”
“沈老板,选我,我不收钱,就想给你干点事!”
沈绾随便指了一个。
被选中的倒爷得意的冲大家扬起下巴,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离开了。
自行车捆不住那么重的鹌鹑。
倒爷挑着扁担,一路步行,跟沈绾回了红星大队。
两人刚到大队,竹筐里的鹌鹑,就把大家给吸引了过来。
社员们盯着挤作一团的鹌鹑,一脸好奇。
社员问道:“沈绾,这东西是你卖的?这是啥玩意?”
沈绾:“婶子,这叫鹌鹑。”
“鹌鹑。”那婶子砸吧了一下嘴:“没吃过,好吃吗?”
沈绾卖了个关子:“好不好吃,等我结婚的时候,大家来尝尝就知道了。”
大家听到,沈绾结婚就能吃到这东西了,立刻一脸期待。
不远处的张桂花,从沈绾回来的时候,就死死的盯着她。
她看到沈绾买了这么多叫“鹌鹑”的东西回来,还以为沈绾是准备养来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