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夜相安无事,早晨,旭日东升,新新花苑的十字小道上已经有不少行人来来往往。吴晓昨晚睡得迟,半夜里又被折腾了一番,所以醒来一看时间快10点钟了。
一想起大床上还睡着个大美人,吴晓就小心翼翼地收回右手,随即扭过头一看,咦,潘怡敏怎么不在了。吴晓麻利地起床并叠好被子,走到客厅一看,还是没人,只有餐桌上放着一个小碗和一杯牛奶,小碗里盛满了蛋炒饭,应该是潘怡敏替他准备的早饭。
吴晓缓缓走近餐桌,这才发现小碗吧,另外吃好早饭,能不能给我打个电话?
吴晓也顾不得吃早饭了,在沙发上找到诺基亚手机,打了过去,“喂,小潘,怎么起得这么早,多睡一会儿对身体有好处。”
隔着电话机,潘怡敏心情会放松很多,不会太拘束,所以也打趣道:“知道了知道了,你早饭吃了吗?”
“还没有,急着给你打电话了,呵呵!”
电话那头的潘怡敏对于吴晓的回答,非常满意,内心充满了欢喜,吴晓不吃早饭却急着先给她打电话,这就说明吴晓关心她,甚于关心自己的肚子。
既然如此,潘怡敏就大着胆子问道:“我想搬过来跟你一起住,不知道方便不?”
吴晓心中又是一阵窃喜,这是他求之不得的,自从苏晓芳走了之后,房子里就感觉阳气太重,是该物色个女人进来中和一下,便一口答应道:“方便,当然方便了,你打算什么时候正式搬过来?”
咚咚咚,房门被敲响。“你等一下,我先去开个门,好像有人来了。”吴晓说完,就去开门,门一开,进来的不是别人,而是拎着大包小包的潘怡敏。大冷天的潘怡敏喘着粗气,但是看得出来,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就好像一只被囚禁了三年之久的小鸟,终于得到了解放,重获了最宝贵的自由。
“快快快,我来帮你拿,看你瘦不拉几的,拎这么多东西,看着叫人心疼。”吴晓说完,殷勤地跑下楼有去帮潘怡敏搬东西。不过东西并不多,主要就是欢喜的衣服,以及一些小饰品,就连被子都没有,几乎就是拎包入住。
两人拾掇好东西,吴晓关怀道:“你偷偷跑回家,没有被你老公发现吧,虽然我不清楚你和你老公究竟闹什么矛盾了,但是如果有解决的可能,我觉得还是应该再考虑下。”
吴晓这话说的虽然昧着良心,他可期待每天晚上能跟长腿美女潘怡敏睡一张床上了,但是他并不愿意做小三,人家好端端的婚姻如果被他给破坏了,那他岂不是和苏晓芳一个德行。
潘怡敏犹豫了下,既然已经打算搬过来和吴晓一起住了,那她就没什么好隐藏遮掩的啦,吴晓让她放心,也让她安心,虽然认识才没几天,却觉得他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也不一定要结婚,至少可以做很贴心的异性朋友。
“我老公叫罗龙,他和周斌是好兄弟。”
吴晓心想周斌什么样的人,他很清楚,人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罗龙肯定也不是好货色。
“我三年前嫁给罗龙之后,婚姻生活很不幸福。”吴晓问她为什么不幸福,潘怡敏停顿了下,继续说下去道:“白天晚上,他不停的要我的身体,不停地摧残我,甚至用鞭子打我,这还不过瘾,他又拉上周斌,两个大男人联合起来,欺负我,伤害我……”
吴晓差点就想问到底怎么个欺负法,想了想,还是没问出口,根据周斌的人品,以及潘怡敏脸上的表情,大致也能猜出来,毕竟那么多的小电影不是白看的。
“那行,”吴晓阻止了她继续说下去,打断道,“我这里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反正没有女主人,也不会有人嫌弃你,更不会有人再欺负你。”
潘怡敏感激地点了点头,转身要去厨房做饭,她刚才在来的路上,逛了下超市,买了不少鱼肉蔬菜。身为一个女人,既然暂时不能用身体回报爱护她的男人,那就只能通过洗衣做饭这些家务活了。
吴晓却不让她站起来,一只手盖在她的膝盖上道:“中饭我们去老家吃吧,我儿子住在老家,我答应了每天都要去看看他的。”
潘怡敏的膝盖还没有痊愈,但是已经感受不到明显的疼痛了,吴晓一只大手压在上面,更多的是温馨和刺激,令她有些留恋和喜欢。可是一想到要去老家见吴晓的爸妈,她又觉得怪不好意思,因为她脸皮薄,在公司做的也是文字工作,不怎么擅长与陌生人打交道。
吴晓似乎看出了她心中所想,安慰道:“没关系的,就当是去饭店吃顿饭,只不过老板老板娘是我的熟人,还连带上他俩的小孙子。”
潘怡敏心想要不你去吃吧,我一个人在家随便烧一点迟迟就算了,转念一想,这是吴晓的一番好意,如果委婉拒绝了一次,那第二次第三次,总归是无法避免的,与其拖拖拉拉,还不如爽快点,去过一次,以后就熟稔了。
于是乎这天中午,潘怡敏特意换了一件淡红色的绒大衣,里面照例是白色高领羊毛衫,下身一条修长的浅蓝色牛仔裤,简单的搭配,穿在天生衣架子的她身上,活脱脱一个从电视机里走出来的小明星。虽说算不上魅力四射,但那种笔挺轩昂,超然脱俗的气质,仍旧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潘怡敏挑了点刚才买回来的水果,装了半个塑料袋,第一次去见吴晓父母,空手去总归不太合适。她是真有点紧张,要不然喊叔叔阿姨的时候,上下嘴唇也不会直哆嗦了。
老妈一下子没认出两人,盯着亲生儿子好奇地问道你们找回,等吴晓喊了她一声老妈,她才回过神来,敢情臭小子带着漂亮媳妇回家见父母了,就赶紧招呼陪孙子看电视的老伴过来。吴晓于是就给他俩做了简单的介绍,见四菜一汤已经做完摆在饭桌上,担心饭菜凉了影响了口感,就大家先吃饭,一边吃饭一边再聊。
在老爸和老妈连番审视照看之下,潘怡敏的脑袋几乎就搁是在了饭碗上,脸蛋因为天冷和紧张的双重作用下,始终红彤彤的像个成熟的苹果。吴晓就找出遥控器,打开了空调,反正他现在又开始赚钱了,也不在乎这点电费。
老妈吃了两口菜,又夹了一块红绕肉送到潘怡敏的碗里,连说带笑道:“姑娘吃块红绕肉吧,这可是我们小吴最喜欢吃的菜,你会烧吗?”
吴晓埋怨道:“老妈,你问这个干啥,小潘烧菜的手艺不错,早上那碗蛋炒饭做的就很有滋味,被我吃的一粒不剩。”
老妈一听儿子这句话里有话,追问道:“今天早上,是这位小潘姑娘给你做的早饭?啊哟哟,老头子,我们家孙子有妈了!”
老爸咪了口小酒,还没反应过来,吴晓就提醒道:“什么有妈没妈,你们俩别多想,小潘暂时只是我的同事,我们纯粹是同事关系,今天她有事来找我,我就顺便带她来吃饭了。”
老爸听着这番解释,心里就有点犯迷糊,反问道:“我怎么记得你那同时姓柳呢,怎么突然变成姓潘的啦,那到底是姓柳还是姓潘,还是说叫柳潘?”
老爸问得有趣,原本紧张不安的潘怡敏不禁被他逗乐了,勇敢地抬起头自己解释道:“叔叔阿姨,我和柳主管呀都是吴晓的同事,你们肯定没见过柳主管吧,她可比我会说多了,也比我更优秀。”
老爸恍然大悟,心里却不赞同,作为传统男人,他一直看不惯苏晓芳那样的水性杨花,后来的洪萍虽然体贴孝顺,但不是儿子所能掌控降服的,反倒是腼腆害羞的潘怡敏,老爸觉得温柔贤淑,最适合做儿子的媳妇,天天有她这样的后妈,多半也不会受委屈。
老妈没想到那么多,嘴上客气道:“哪里的话,我看呀,小潘你长得可真美,年轻的时候,做过模特吧,这身材,这气质,像是画上画的仙女!”
老爸老妈的夸赞,把好不容易缓过劲来的潘怡敏,弄得更害羞了,她赶紧咬了口红烧肉,顿觉味道香甜鲜美,心忖不愧是老厨师的手艺,以后可得向阿姨好好学习了。
一顿饭吃下来,二老不停的撮合,非要把事情弄巧成拙。其实吴晓之所以好心收留潘怡敏,一方面是出自同事情分,另一方面则是作为一个男人,面对弱女子需要帮助的时候,那种拔刀相助的慷慨心肠,至于还有别的什么,应该就只剩下情情爱爱了,是男人见到她这么标致的女人,说不动心是不可能的。
吴晓故意扯开话题道,转移注意力道:“小潘,给你介绍下我的宝贝儿子,天天别关顾着吃菜,叫阿姨了吗?”